咸宁市财政局关于更新《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1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更新了《咸宁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咸宁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包含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六项。
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执收,加强基金管理。
三、目录清单已在咸宁市政府网站、咸宁市财政局网站公开发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咸宁市政府性目录清单》
咸宁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