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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2-10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安排。

)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督办

)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负责跟踪督办,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市政府政务值守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和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协助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九)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围绕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全市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市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十二)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市政府领导服务。

(十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金融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推进金融服务创新,为咸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统筹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处置工作;负责拟订地方金融组织行业发展规划和监管措施;对依法设立的地方金融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实施日常管理和规范。市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负责对已确定的市本级重点项目进度、质量、效益进行检查督办考核。

(十五)指导、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节能管理等机关事务工作。具体事务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承办。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

市政府小车队、市民兵训练基地服务中心、市企业金融服务中心

内设科室:

内设机构11个政务督查科(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政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信息与法规科、文书机要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市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管理办公室)、秘书四科、秘书五科、秘书六科、秘书七科、金融科

设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老干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