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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崇阳县重点山洪沟东山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27

崇阳县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关于恳请批复崇阳县重点山洪沟东山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崇水文〔2024〕124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9-421223-04-01-219187)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治理河道总长度2.96km,主要工程任务包括:清淤清障2.96km,岸坡护砌2.8km,新修下河踏步9座。

三、水文

1.基本同意设计洪水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推求。

2.基本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3.基本同意水面线计算方法及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

2.基本同意东山河防洪治理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意见。

五、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东山河城区段治理工程等别为V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为5级。

2.基本同意工程布置方案。

3.基本同意东山河防洪治理设计方案。

(1)清淤清障

清淤总长度2.96km,桩号为6+900-7+750、14+750- 16+010。

(2)岸坡护砌

岸坡护砌2.80km。桩号6+900-7+750段两岸,14+750- 15+550、16+010-16+310段左岸采用阶梯式生态护坡。

(3)其他建筑物

新建下河踏步9座。

六、项目选址

咸宁市崇阳县。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519.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1094.54万元,临时工程46.08万元,独立费用170.79万元,基本预备费65.57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47.8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72.48万元,环境保护工程22.3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崇阳县重点山洪沟东山河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崇阳县重点山洪沟东山河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安工程费其它费用合计备注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1094.54
1094.54
清淤疏浚31.75
31.75
岸坡护砌1035.78
1035.78
建筑物工程5.55
5.55
其他建筑工程21.46
21.46

第二部分:临时工程46.08
46.08
临时交通4.00
4.00
临时房屋建筑工程18.00
18.00
其它临时工程16.75
16.75
安全生产措施费7.33
7.33

第三部分:其他费用
170.79170.79
建设管理费
39.9239.92
工程建设监理费
30.1330.13
科研勘测设计费
95.6195.61
其他
5.135.13

一至三部分合计1140.62170.791311.41

基本预备费

65.57
工程静态总投资

1376.98
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47.84
环保及水保

94.82

环境保护投资

22.34

水土保持投资

72.48
概算总投资

151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