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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崇阳县重点山洪沟泉湖港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27

崇阳县水利局、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关于恳请批复崇阳县重点山洪沟泉湖港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崇水文〔2024〕128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9-421223-04-01-142468)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综合治理河道总长3.26km,河道清淤疏浚0.7km,岸坡护砌4.100km,新建人行道路0.357km,新修下河踏步14处。

三、水文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工程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设计。

2.基本同意设计洪水采用暴雨途径瞬时单位线法推求,治理起点处(桩号F0+000)1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328.16m3/s

3.基本同意施工洪水计算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水面线计算方法及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国家标准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 18306-2015),确定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参数周期为0.35s,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

2.基本同意本次泉湖港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地质评价意见。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意见。

五、工程设计

1.基本同意泉湖港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等别为V等,主、次要及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

2.基本同意工程设计方案。

(1)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总长度0.7km;

(2)岸坡护砌工程:总长4.100km,其中:浆砌石挡墙+雷诺护坡1.370km,雷诺护坡1.495km,浆砌石挡墙护坡1.235km。

(3)道路工程:新建人行步道0.357km。

(4)其他建筑物:新修下河人行踏步14处。

六、项目选址

咸宁市崇阳县。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345.33万元,其中:建工程1012.85万元,临时工程102.70元,独立费用136.31万元,基本预备费37.56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4.29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4.64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6.99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6个月。

请按项目建设的“四制”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加强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附件:崇阳县重点山洪沟泉湖港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崇阳县重点山洪沟泉湖港防洪治理工程投资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编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建安工程费独立费用合  计备注
I工程部分投资

1289.41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1012.85
1012.85
1清淤及护岸工程954.76
954.76
2建筑物工程28.40
28.40
3其他建筑工程29.69
29.69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102.70
102.70
1导流工程47.33
47.33
2施工交通工程20.05
20.05
3施工房屋建筑工程4.50
4.50
4其他施工临时工程10.85
10.85
5安全生产措施工程19.97
19.97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136.31136.31
1建设管理费
39.0439.04
2建设监理费
25.1525.15
3科研勘测设计费
67.1067.10
4其它费用
5.025.02

一至五部分合计1115.54136.311251.85

基本预备费

37.56

静态总投资

1289.41
移民环境投资

55.92
1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14.29
2环保总投资

14.64
3工程水保投资

26.99
概算总投资

134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