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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关于湖北省崇阳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27

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湖北省崇阳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崇水文〔2024〕122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咸宁市水利和湖泊局审查意见和专家组意见,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309-421223-04-01-69030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铁柱港部分河道现状淤积严重,杂草杂树丛生,严重影响行洪安全;河道堤防及建筑物等缺乏整理和有效维护,部分河堤有变形、滑坡现象,影响堤防稳定性;河岸水生态水环境建设滞后,河道与当地乡村振兴建设不协调。对该河段进行治理,能有效解决相关问题,项目的实施是必要的。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综合治理河道4.0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4.0km(铁柱港2.8km,陆水河1.2km),岸坡防护2.8km,修复、新建涵管5处,拆除重建泵房2座。

三、工程水文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规定,同意柱港崇阳段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2.基本同意设计洪水的计算方法及成果。铁柱港桩号0+000(河口)处设计洪水采用类比法成果,1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为522m3/s。

3.基本同意设计水面线的推求方法及成果。

4.基本同意施工导流洪水计算成果。

四、工程地质

1.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本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相应的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

2.基本同意铁柱港工程地质评价。

3.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评价意见。

五、工程布置

1.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的相关规定,确定本次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5级,主要建筑物5级,次要建筑物及临时工程级别为5级。

2.基本同意河道疏浚设计方案。本工程对4.0km河道进行疏浚,疏浚范围为铁柱港桩号K0+000-K2+800,陆水河桩号150+300-151+500。

3.基本同意岸坡防护工程设计。

4.基本同意穿堤涵管修复、新建设计方案。

5.基本同意提水泵房拆除重建设计方案。

六、建设地点

咸宁市崇阳县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992.71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八、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12个月。

特此批复。请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尽快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争取工程早日建设,发挥效益。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湖北省崇阳县铁柱港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勘察、设计、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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