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1年第15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共4类食品3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总体情况。餐饮食品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1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饮料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