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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1年第12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咸宁市近期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2021年湖北省咸宁市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布食品分类全部为糕点总计24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其中糕点不合格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高新伟创天天生活超市横沟店经营的绿豆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1.21g/kg,标准指标≤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3.7,标准指标≤1。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涉及本市生产经营企业的,咸宁市局已要求辖区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202104

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2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