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阳县鹏璋塑业信访件的调查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19
2020年3月16日我局接到关于崇阳县鹏璋塑业刺鼻难闻气味扰民的信访件,我局环境监察大队迅速调派环境监察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问题
信访投诉情况:“我是咸宁市崇阳县渣冲村村民,因我居住地处于工业开发区,之前拆迁补偿还是在就地安置,现我村居住地离崇阳县鹏璋塑业有限公司不足2公里,该企业属于高污染企业,每天晚上11点准时开始上班施工,晚上飘浮出非常刺鼻难闻气味飘到我居民点!恳请领导为弱势群体做主,切实解决我居民区生存环境,还老百姓安宁!”
二、现场调查情况
1.崇阳县鹏璋塑料再生有限公司位于崇阳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23MA48YQ3K0J,法定代表人:夏鹏。该企业于2017年5月成立,主要经营塑料废料回收加工处理。该企业2019年1月18日取得《关于崇阳县鹏璋塑料再生有限公司新建生产塑料颗粒2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保审〔2019〕2号),建设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光氧催化+活性碳吸附),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建设待开工后进行试运行,未完成环境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2.该企业于1月10日停产放假,计划1月30日恢复生产,由于疫情原因于2月6日向崇阳县电力局天城营业室报告申请报停1000KVA的变压器至今。
3.我环境监察员分别于2月20日晚、3月5日晚、3月16日晚对崇阳县鹏璋塑料再生有限公司进行夜查,未发现生产痕迹,未发现工业用电现象。
综上,信访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三、处理情况
崇阳县鹏璋塑料再生有限公司生产塑料颗粒2万吨项目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待疫情结束后督促该企业尽快完成验收。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崇阳县分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