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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陶园名居油烟扰民处理情况的回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13

2019年14日,市环保局收到贵单位转来反映陶园名居油烟扰民的转办件,我局非常重视,迅速安排市环境监察支队到现场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对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诉求

反映陶园名居第一栋住户身处门面房餐馆油烟侵扰,希望环保部门加强监管。

二、调查情况

针对所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经查,转办件所反映的油烟扰民的餐馆为“高新温泉叁海灵海鲜店”和“高新温泉金鼎餐饮店”,两家餐饮店位于咸宁市咸安区万年路陶园小区,所产生的油烟均未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要求,油烟排向周边居民的院中影响了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三、处理意见

1.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高新温泉叁海灵海鲜店”和“高新温泉金鼎餐饮店”,两家餐饮店下达了《关于餐饮油烟环境污染的监察意见书》。

2.要求“高新温泉叁海灵海鲜店”和“高新温泉金鼎餐饮店”餐饮负责人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整改,避免油烟、噪音扰民。

目前,“高新温泉叁海灵海鲜店”和“高新温泉金鼎餐饮店”正在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在这同时,要求两家餐饮店负责人对整改情况及时与周边居民进行协调沟通,做到整改到位,周边居民满意。

咸宁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9年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