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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乡愁庭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0000t/a生物有机肥和50000t/a园林绿化专用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8

武汉乡愁庭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50000t/a生物有机肥和50000t/a园林绿化专用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及赤壁市预审意见收悉。该项目部分工程已建设完成,属“未批先建”项目,地方环保部门已对其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限期整改,补办环评手续;赤壁市政府将其列为地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中的整改完善项目。根据赤壁市政府要求,结合《报告书》和专家评估意见,现提出有关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湖北省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劈精庙村,占地面积21.76亩。项目总投资1000元(其中环保投资46.5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发酵加工区和晒场等主题工程;办公区辅助工程;干料仓、湿料仓和成品仓库等贮运工程;给排水、供电、消防水池等公用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保工程。项目分两期投产,投产后一期年产园林绿化专用肥5万吨,待2017年赤壁市晨力纸业污泥消化完毕后停止生产,仅经营销售业务;二期年产生物有机肥5万吨。园林绿化专用肥生产使用的污泥等原料必须严格控制,确保符合环保要求。项目应符合赤壁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满足大气环境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取得国土、规划、农业等部门许可,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专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建设方案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根据环保部门现场检查结果,对已建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整改,在落实整改到位前,企业不得投产运营在后期环境管理中,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待建项目内容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赤壁市环保局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同周边居民的协调沟通,避免引起投诉纠纷,做好施工期噪声、粉尘、废水和固废排放,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二)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切实做好项目初期雨水收集。项目废水主要为物料静置和发酵过程产生的渗滤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物料静置和发酵过程产生的渗滤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初期雨水集中收集处理后,回用于物料喷淋,未回用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浇灌。 

(三)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工艺粉尘、发酵和抛翻过程恶臭、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食堂油烟。工艺粉尘主要来源于破碎、干燥、冷却和筛分工序,经集中收集、除尘处理后,通过规范排气筒外排。发酵和抛翻过程产生的恶臭和污水处理设施恶臭通过有效除臭措施处理后,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净化后,通过预留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其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科学设置合理的大气环境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居民区、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设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震等有效降噪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2013修改单储存和处置。

)项目厂区应按重点污染区和一般污染区的防渗要求落实地面防渗措施,严禁因生产过程中跑冒滴漏导致有毒有害物质直接进入地下水体,通过提高绿化率和优化绿化设计来净化地表径流雨水,从而确保地下水得到有效防护。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地下水永久性观测井、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各类废气排气筒的高度等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关规定,排气筒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定期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建设方应严格按照《报告书》和行业环保要求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好《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环保设施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严禁私自停运环保设备,杜绝废水、废气事故排放,确保环境安全。项目须合理设置事故应急池,其位置和容积应能满足事故应急需求

)企业应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设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保护生态和防治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要求。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项目竣工必须按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验收,并向我局申请排污许可,验收合格、获得排污许可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请赤壁市环境保护局做好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咸宁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法稽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咸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