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2-0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由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七部分。
一、概述
一年来,咸宁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手段,逐步将“透明行政”的理念贯穿到政府行为的各个方面,方便了群众,改进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改善了全市对外开放环境,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2012年,咸宁与青岛、苏州、丽江共同跻身首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咸宁国际温泉文化旅游节入选中国旅游年鉴“中国最具影响力节庆活动”。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
一是迅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全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会议精神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部署情况及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贯彻传达,并结合实际,对我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强调、再部署。二是及时调整充实工作机构。根据市领导及各单位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并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靠实了工作职责。
(二)突出重点,规范运作。
一是规范公开主体。除安全和保密部门外,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具有行政职能的行政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全部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二是规范公开内容。为防止和避免政府信息公开只公开表面、不公开实质,只公开自己想公开的、不公开群众想知道的,只公开办事程序及内容、不公开结果,我市明确要求,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外的所有事项,都要公开;凡是政府规范性文件,都要通过各种方式让群众知晓;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最敏感、最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热点”问题,要作为公开的重中之重。凡是与基层单位和群众直接接触的,具有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职能和从事社会服务的部门,都要把办事标准、程序、时限、执法主体、依据、内容、责任和办事纪律、投诉渠道、举报监督电话等向社会公开,需要公开办事结果的还要公开办事结果。三是规范公开程序。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规定了操作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决算等重要内容,要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开;重要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各级政府及部门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之前将方案预公开,在充分听取意见进行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三)构建平台,拓宽渠道。
一是积极打造网上信息公开和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不断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从各个层次、领域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让群众能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了解政务运行,将政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2012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3115条,涉及政府机构设置、政府文件、政府会议、重大活动、政务要闻、部门工作、县市动态等方面内容,对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群众知晓政府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积极推进网上行政服务大厅建设,以让老百姓在网上能办事、办成事为目标,按照“办事指南”、“在线申报”、“表格下载”、“结果公开”、“互动咨询”、“监督投诉”等功能要求,搭建起了在线服务平台,实现了在线查询和办理,进一步方便了公众和企业。截至12月底,市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共受理各类事项465509件,同比增加55.76%;收费总额1.96亿元,同比降低3.44%,群众满意度达99.8%。公共资源交易方面,已完成各类项目246个,金额34亿元,节资率达7%;71宗土地挂牌拍卖的起始价为14.31亿元,成交价和起始价相比,增值0.387亿元。产权交易项目19个,交易金额0.59亿元。
二是利用政府公报进行公开。《咸宁市人民政府公报》立足咸宁实际,以“传达政令、指导工作,推动改革、促进开放,通报信息、服务基层”为宗旨,使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能够及时学习掌握自己需要的有关政策,增强了群众的政策认知能力和运用水平,为政府与公众之间搭建了一个信息交流的平台,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读者的一致欢迎。2012年,政府公报编印6期,每期印数1500份,免费向市直党政各部门、大中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村(居)委会赠阅。
三是利用其他渠道主动进行公开。除建立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印制办事指南、各部门公开7×24小时热线电话外,有条件的单位和部门利用先进的通信和网络系统,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如市规划局在腾讯网上开通了官方政务微博“咸宁规划”,目前已广播269条,获得了网友好评;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人社局等单位也都设置了电脑触摸屏、电子大屏幕。其中,我市建成的全省首家地级市规划展览馆大量采用高科技手段,将大型LED屏、激光成像、发光地图、电子翻书、4D动感多媒体等现代声光电技术融入展示环节,是一座集规划展示、科普教育、特色旅游、商务休闲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展览馆。截至目前,该馆参观人次已累计达10.68万人次,被授予“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称号。
(四)加强督查,严肃纪律。
一是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每年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及时反馈检查结果。二是认真抓好问题整改。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查找问题源头,实行分类指导,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同时,查找不足,抓好信息发布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三是大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大力建设覆盖全市的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行政审批运行过程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考评,着力构建行政监察与电子监察、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相结合的立体监督网络,积极推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及其领导、工作人员依法高效履责,全面公开各级政府部门的服务内容、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条件、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及服务人员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 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3115 条。及时公开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符合公开要求的文件184个,其中政府令4个,咸政发文件38个,咸政办发文件112个,咸政办函文件6个,政府情况通报24个;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信息18万余条,表格下载280项,办事指南信息800多项。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市政府办公室收到民众递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按期回复申请人。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市政府办公室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信息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2年,我市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内容界定标准不够明确、网站建设和综合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2013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组织引导工作,通过会议及培训信息公开员的形式强化各地各部门的公开意识,并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一是强化宣传,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纳入日常工作;二是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理顺信息公开的处理程序。将认真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务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三是加强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七、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以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n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126116。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