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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22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公开说明

  一、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攥写年度工作总结,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负责文秘工作,起草文件、报告,做好宣传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及文字材料的整理;负责公章管理,做好中心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常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内外联系、来信来访、后勤接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归类、整理和安全工作。

  (二)归集管理科

  认真贯彻执行和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转移等日常业务;依法督促全市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和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负责组织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的按年调整;受理单位缴存或降低住房公积金比例申请,提出初审意见,经批准后实施;负责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年度对账、业务查询和发放住房公积金账单、打印年度个人及各单位对账单及整理移交归集资料档案工作;负责银行存款账户和单位与个人公积金余额稽查;指导各办事处归集业务。

  (三)贷款管理科

  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工作;负责贷款的调查、审核和审批等工作;负责贷款的清理、回收工作;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负责贷款政策研究、贷款制度、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完善;负责贷款的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各办事处贷款业务。

  (四)财务核算科

  负责中心本级公积金财务核算和统计工作;负责中心本级经费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中心公积金管理系统软件的维护和更新,数据库维护和安全;负责公积金管理操作系统的培训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网站的开发和建设,日常维护和信息更新;指导各办事处财务核算工作。

  三、年度主要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住房公积金的改革关键之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咸宁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坚持业务建设、党的建设、廉政建设、队伍建设齐头并进,为支持全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一)推动政策改革,实现业务突破

  1.坚持依法行政,及时调整落实公积金相关政策。根据新《条例》要求,结合咸宁实际,组织修订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规定。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提取模式的调研和优化调整等工作,确保新《条例》平稳落地。

  2.着力推进扩面催缴,确保归集规模稳步提升。持续推进宣传发动、信息互动、考核带动的工作模式,建立归集扩面长效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传统媒介与微信、微博等新媒介并重,全面提升公积金社会影响力。根据《条例》规定,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实现应缴尽缴,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3.着力加大惠民举措,确保贷款支持力度持续加大。积极研究房地产市场形势,科学预测研判,稳步有序推进贷款发放。结合资金情况,适时放宽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压缩贷款审批时间,优化贷款程序,畅通问题反映解决渠道。

  4.着力深化科学管理,确保资金收益水平持续提升。提升资金运作水平,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授信等融资渠道,有效缓解流动性压力。会同合作银行,不断优化委托结算业务,完善考核措施,提升承办银行服务质量。科学制订提取贷款发放计划,落实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不断提升资金科学管理水平。

  (二)推动科技创新,增添发展动力

  1.全面启动信息系统升级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结合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实施以及现有系统运行实际,全面开展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升级工作。

  2.持续拓展网上营业厅功能。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广泛收集意见,打造客户参与管理新模式。研究扩大公积金缴存、提取等网上办理业务范围。推出公积金智慧营业厅,打造集信息查询、政策咨询、业务办理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微平台,打通手机端移动媒体传播新渠道。

  3.提高信息化软硬件建设水平。完善系统运行应急预案制度,开展系统备份调研工作。根据业务需求,升级12329热线综合服务、短信平台等各类系统功能,研究开发逾期贷款批量内转和公积金个人支取业务程序,完成基础数据标准和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标准化改造开发,全面启动公积金贷款业务档案电子化工作。

  (三)推动风险防控,抓实安全管理

  1.突出风险防控。根据稽核重点,充分发挥内部稽核防范风险的作用,落实“贷前严审、贷中规范、贷后跟踪”的全程风险管理要求,将个贷逾期率(两期及以上)严格控制在0.1‰以内。加强逾期贷款专项研究,强化逾期贷款考核,完善逾期贷款催收机制,对风险贷款及时诉讼,严控贷款风险。

  2.健全机制防风险。实现公积金缴存与贷款联动,从源头上防范骗贷风险。建立资金预测机制,加强流动性分析研究,科学制定风控指标体系,完善短、中、长期及特定时期资金预测机制和处置措施,提高流动性风险防控能力。

  (四)推动管理优化,强化自身建设

  1.抓实党建工作。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并重,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党建机制。坚持激励引导与约束问责并重,加大党建在内部工作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开展党建活动,积极争创精神文明单位,举办好书推荐和读书交流会、书画摄影展等文化活动,营造勤学善思、拼搏进取的浓厚氛围。

  2.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明晰“两个责任”的具体内涵和责任边界,划分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构建“责任明晰、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责追责”体系,推动廉政责任向基层延伸;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贯彻执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推进廉政警示教育“十个一”活动,使党章和党内法规意识铭于心、践于行,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

  3.抓实队伍建设。加强考核培训,坚持学习提升与考核评价并重,不断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加强人员分类管理,根据用工特点,制定不同类别人员的管理考核办法,发挥好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强化人员管理,坚决落实违规违纪行为通报和问责制度,建立严格规范的考勤机制,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树立良好工作作风。

  四、2015年度“三公”经费增减情况

  2015年全年中心共支出“三公”经费6.3万元,较2014年全年支出9万元同比下降3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度中心无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中心支出公务接待费1.5万元,较2014年全年支出2.3万元同比下降35%。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中心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用4.8万元,较2014年支出5万元同比下降4%。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