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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22

  咸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 咸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概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0]21号)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咸发[2009]13号)精神,设立咸宁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为市政府派出机构,挂咸宁市委、市政府驻北京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市委、市政府委托的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

  (三)配合北京市做好维护首都稳定的有关工作;

  (四)为我市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群众在京活动提供相关服务;

  (五)协助流入地党组织做好我市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我市在京的接待服务工作;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与中央国家机关及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负责接待服务工作;负责财务、日常事务管理;负责党务、人事、文秘、后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科

  负责我市在京群体性事件、突发情况和非正常上访的现场处置;负责在京接劝返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和协调;负责协调有关方面为我市在京务工人员提供维权服务;负责协调有关方面为我市在京困难群众提供帮助;负责涉及驻京群众工作的情报交换和信息沟通;负责我市在京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

  三、人员编制

  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5名,工勤编制为1名。其中:主任1名(兼)、副主任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为2名。

  第二部分 2016年年度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主要任务

  (一)服务咸宁发展,落实主体责任

  (二)服务咸宁发展,提升宣传实效

  (三)服务咸宁发展,积极纵横联络

  (四)服务咸宁发展,规范驻京群众工作

  (五)服务咸宁发展,创新接待模式

  (六)服务咸宁发展,实现预定目标

  (七)服务咸宁发展,做好其他工作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表的简要说明

  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的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它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2016年收支总预算159.32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32万元,支出预算15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2万元,占支出预算的76.77%;项目支出3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3.23%。

  第四部分 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

2016年市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功能分类) 预算数 项目(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59.3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9.32 工资福利支出 42.55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59.32 公共安全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66.67
     经费拨款(补助) 159.32 教育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0.10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科学技术支出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上级补助收入   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   转移性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债务利息支出  
   本级基金收入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  
   上级基金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37.00
三、事业收入   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支出 3.00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   城乡社区支出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农林水支出      
六、往来收入   交通运输支出      
七、其他收入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支出      
    金融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预备费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其他支出      
    转移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59.32       本年支出合计 159.32   159.32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159.32 支出总计 159.32   159.32

2016年市直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其中
基本保障支出 项目支出
00010001 基本保障支出 159.32 122.32 37.00
  000100010001   人员经费支出 52.65 52.65  
    2010301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 52.65 52.65  
  000100010002   标准公用经费 16.67 16.67  
    2010301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 16.67 16.67  
  000100010003   特定业务费 50.00 50.00  
    2010301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 50.00 50.00  
  000100010004   不可预见费 3.00 3.00  
    2010301     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 3.00 3.00  
00010002 项目支出 37.00   37.00
  000100020001   能力建设 37.00   37.00
    2010305     专项业务活动 37.00   37.00
         
         
         
         

2016年市直部门基本保障支出明细表

            单位:万元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基本保障支出 其中
人员经费 标准公用经费 特定业务费 不可预见费
    122.32 56.03 13.29 50 3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2.55 42.55      
30101   基本工资 10.85 10.85      
30102   津贴补贴 7.76 7.76      
30103   奖金 0.75 0.75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4.28 4.28      
30110   以钱养事经费 4.68 4.68      
30111   政府雇员经费 14.23 14.2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6.67 3.38 13.29    
30201   办公费 0.77   0.77    
30202   印刷费 0.11   0.11    
30205   水费 0.12   0.12    
30206   电费 0.28   0.28    
30207   邮电费 0.32   0.32    
30209   物业管理费 0.10   0.10    
30211   差旅费 2.03   2.03    
30213   维修(护)费 0.11   0.11    
30215   会议费 0.28   0.28    
30217   公务接待费 0.32   0.32    
30228   工会经费 0.19   0.19    
30229   福利费 0.40   0.40    
30231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8.00   8.00    
30236   通讯补贴 0.50 0.50      
30237   交通补贴 0.53 0.53      
30238   食堂补助 2.35 2.35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26   0.26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1 10.1      
30302   退休费 5.81 5.81      
30307   医疗费 0.69 0.69      
30311   住房公积金 1.88 1.88      
30312   住房补贴 0.64 0.64      
30314   在职医疗补助 0.16 0.16      
30315   退休医疗补助 0.10 0.10      
30316   物业补贴 0.82 0.82      
312 特定业务和不可预见支出 53     50 3
312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50     50  
31299   其他支出 3       3
             

2016年市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5.32
3.公务用车费 14.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00
      公务用车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