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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18

  中共咸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直机关工委是市委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及党员发展工作。

  2、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党风和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协助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市直各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督促检查。

  3、指导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权限审批党组织;负责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机关纪委组成人员的考核、任免、培训工作。

  4、指导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对广大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引导党员学习科学文化、业务知识;指导市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协助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作风建设。

  6、负责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会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拟定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有关工作目标并督促落实;指导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的工作。

  7、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党风和廉政建设的教育工作。

  8、领导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团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直机关妇工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咸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行政单位1个。内设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3个职能科(室)和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团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直属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等3个机构,设有机关党支部。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咸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总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2人,在职实有人数14人,,临聘人员2人,退休人员10人。

  二、年度主要任务

  1、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督促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开办“香城泉都干部大讲堂”,推进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2、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指导督促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加强党建调研工作。

  3、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继续开展“香城义工?红色情怀”党员志愿服务进社区、“香城义工?红色情怀”志愿服务垄上行结对帮扶活动;结合“三扶一助两促进”,协助开办“农民学校”,助推精准扶贫工作。

  4、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创新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完善考评机制。

  5、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开展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举办“学党章、学讲话、学《准则》、学《条例》”知识竞赛,筑牢机关党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6、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开展第四届“香城大舞台”(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举行第二届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丰富市直机关精神文化生活。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收支预算表总体情况及简要说明

  经市财政核定并批复下达,市直机关工委2016年度部门预算总收入237.0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7.01万元,(1)按照功能分类细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01万,均为201030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费用支出。(2)按经济分类细分,本年支出237.01万,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2.52万、商品和服务支出59.63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0.13万、其他资本性支出0.5万、其他支出4.23万。(3)按支出内容分类细分,本年支出237.01万,包括基本保障支出237.01万(人员经费186.62万、标准公用经费21.16万、特定业务费25万、不可预见费4.23万)。本年度预算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后勤保障、干部职工人员工资保险、组织市直机关党务工作培训、“主题党日+”活动、“两学一做”活动、全市“香城义工——精准扶贫垄上行”、“香城义工?红色情怀”党员志愿服务活动、香城泉都干部大讲堂、第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开展第四届“香城大舞台”、第二届市直机关职工运动会,开展机关工会、妇女和共青团工作、支持对口扶贫和农村“三万”活动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变动说明

  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14.7万元,减少57.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2015年决算数为0,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我单位按照公车改革方案上交一辆公车,并按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车使用,预计公车费用有较大幅度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5.1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15年决算数字为4.11万元,16年预算增加0.99万元。主要原因是16年机关工委将结合“三扶一助两促进”,协助开办“农民学校”,开展全市“香城义工——精准扶贫垄上行”,助推精准扶贫等系列活动,接待人次将有所增加。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压缩不必要的接待,降低公务接待费标准,16年我们有决心把接待费控制在5万元以内。

  咸宁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16日

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功能分类) 预算数 项目(经济分类)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37.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7.01 工资福利支出 92.52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37.01 公共安全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59.63
     经费拨款(补助) 237.01 教育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0.13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科学技术支出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上级补助收入   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   转移性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债务利息支出  
   本级基金收入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基本建设支出  
   上级基金收入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0.50
三、事业收入   节能环保支出   其他支出 4.23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收入   城乡社区支出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农林水支出      
六、往来收入   交通运输支出      
七、其他收入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商业服务业支出      
    金融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预备费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其他支出      
    转移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237.01       本年支出合计 237.01   237.01
上年结转   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237.01 支出总计 237.01   237.01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其中
基本保障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237.01 237.01  
00010001 基本保障支出 237.01 237.01  
  000100010001   人员经费支出 172.65 172.65  
    2013101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 172.65 172.65  
  000100010002   标准公用经费 35.13 35.13  
    2013101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 35.13 35.13  
  000100010003   特定业务费 25.00 25.00  
    2013101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 25.00 25.00  
  000100010004   不可预见费 4.23 4.23  
    2013101     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 4.23 4.23  

2016年部门基本保障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预算数 其中
人员经费 标准公用经费 特定业务费 不可预见费
  合计 237.01 186.62 21.16 25.00 4.23
301 工资福利支出 92.52 92.52      
30101   基本工资 19.59 19.59      
30102   津贴补贴 39.85 39.85      
30103   奖金 1.94 1.94      
30104   社会保障缴费 26.46 26.46      
30110   以钱养事经费 4.68 4.6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5.13 13.97 21.16    
30201   办公费 2.00   2.00    
30202   印刷费 1.00   1.00    
30205   水费 0.20   0.20    
30206   电费 2.00   2.00    
30207   邮电费 2.00   2.00    
30211   差旅费 1.00   1.00    
30215   会议费 1.00   1.00    
30216   培训费 1.10   1.10    
30217   公务接待费 5.10   5.10    
30228   工会经费 0.73   0.73    
30229   福利费 1.00   1.00    
30231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4.00   4.00    
30236   通讯补贴 3.07 3.07      
30237   交通补贴 3.17 3.17      
30238   食堂补助 7.73 7.73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03   0.03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0.13 80.13      
30302   退休费 55.07 55.07      
30307   医疗费 4.71 4.71      
30311   住房公积金 8.70 8.70      
30312   住房补贴 3.36 3.36      
30314   在职医疗补助 0.93 0.93      
30315   退休医疗补助 1.13 1.13      
30316   物业补贴 6.07 6.07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16 0.16      
312 特定业务和不可预见支出 29.23     25.00 4.23
312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4.50     24.50  
312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50     0.50  
31299   其他支出 4.23       4.23

2016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11.00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5.10
3.公务用车费 5.9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90
      公务用车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