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西凉湖管理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3
咸宁市西凉湖管理局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及工作职能简介
一、管理机构
1990年,咸宁地区行署设立西凉湖管理局(副县级),内设“办公室、渔政科、公安科”。 2013年前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3年1月后财政全额拨款。
二、人员编制
市西凉湖管理局核定局长1名(副县级),副局长2名(正科级),编制数27人,现在编人员17人,退休人员11人。
三、主要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湖泊保护、渔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管理、协调西凉湖水面涉及咸安、嘉鱼、赤壁三县(市、区)的渔业生产,组织制定和实施西凉湖开发保护及渔业发展规划;调处西凉湖渔业生产纠纷,查处西凉湖渔业有关的违法案件;开展湖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及科学利用,开展渔业生态环境监测;开展渔业种质资源保护,珍稀水生动物保护、繁殖与管理,水生动植物检验检疫;统一发放西凉湖养殖水面使用证、捕捞证、渔船检验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征收西凉湖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渔船检验费及其它有关规费;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