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3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市文新广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简介
一、部门职责
咸宁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咸宁市版权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著作权、广电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制改革与创新。
(三)负责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四)负责全市文物博物事业,指导全市文物普查、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鉴定、利用等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文物事业。
(五)负责全市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的监管,监督管理全市印刷业,组织审读、审听、审看各类出版物(含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负责管理全市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市场,并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六)负责全市著作权工作(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审核、报批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合同仲裁等机构,负责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和协调著作权涉外事宜。
(七)负责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市场管理,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市场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经营从业资格、服务许可的准入和退出管理,组织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培育、发展和规范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市场,培植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事业经济增长点。拟订全市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全市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负责对文艺经营活动(包括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行业监管。
(九)研究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产业经济政策,组织协调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产业发展,统筹安排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事业经费,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设施(场馆)建设。
(十)负责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影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电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审批全市10W以下调频广播、电视差转站、营业性电视摄像、录制服务许可;审核、报批全市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台、转播台、发射台的建立和撤销;报批、指配广播电视频率和规定发射功率。
(十二)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三)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管理全市有线电视、共用天线和卫星地面接收站及设施的有关事务。
(十四)指导和协调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系统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广播电视网的建设及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全市全民阅读活动,承担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干部职工继续教育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科技研究、应用,推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科技成果。
(十八)负责全市对外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交流、联络工作,组织指导对外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交流活动。
(十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6年4月份实行机构改革,将原市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的体育职责剥离后,与原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行政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版权局)。现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文化科、文物管理科、文化市场管理和产业发展科(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科(市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广电管理科、科学技术科、人事科等9个科室,另设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离退休干部科。实有在职人员27人(不含广电借调人员),离退休人员48人(含广电合并离退休人员2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工作要点
一、抓好重大主题宣传,为党的十九大营造浓厚思想舆论氛围
深入宣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全体党员和人民,着力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
重点做好主题宣传紧扣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个主题,精心组织做好党的十九大会前、会中、会后各阶段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宣传报道。统筹做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咸宁实施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准扶贫、“融入‘一带一路’”、“开拓‘一江一山’”、“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等重大主题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好元旦、春节、“两会”等重要节日、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做好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活动的宣传报道。
增强主流媒体的公信力。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迎接党的十九大净化舆论环境专项整治,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新闻舆论导向前端预警和处置机制。严明新闻宣传纪律,强化舆情实时监测和分析研判,健全广播电视播出和书报刊音像电子审查制,严格报刊审读、广播电视监听监看。强化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头条”建设,提升主流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宣传、出版、报刊和安全播出例会制度,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
二、全力繁荣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
加强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抓好“中国梦”主题创作,各地必须加大对现实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力度,推出1至2部优秀剧(节)目,力争多出作品,出优秀作品,参加第三届湖北地方戏曲艺术节。
举办重大艺术展演活动。围绕纪念建军90周年、香港回归20周年等重大主题,组织开展主题创作,举办相关题材优秀剧(节)目和优秀美术作品展演展览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标准完成2017年重大节庆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十四五百团上山下乡暨新春金秋巡回演出季”活动,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推动戏曲艺术振兴发展。贯彻落实《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全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戏曲艺术振兴发展,按省、市统一部署,扎实推进戏曲进校园,争取全市大中小学校戏曲进校园演出实现全覆盖,推动地方戏曲传承发展。
扎实开展文化精准扶贫。贯彻落实省文化厅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文化扶贫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抓好通山、崇阳、通城三地的文化扶贫工作,积极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贡献文化力量。
三、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争取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咸宁市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办检查。根据中央、省、市有关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各县(市、区)尽快出台当地的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以县级为主体单位,组织实施。督促崇阳县、嘉鱼县做好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通过检查验收。
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市图书馆、市群艺馆、剧院主体工程建设,推进县级“四馆三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展示馆、剧场、剧团排练场、基层文体广场)和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文化站)、博物馆分馆建设和数字化建设,提升“三馆一站”覆盖率,逐步达到“文化小康”建设指标。继续做好“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加强农家书屋规范化管理,提高农家书屋利用率。
广泛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喜迎十九大”系列群众文化活动和第五届“香城大舞台”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策传统节日期间群众文化活动,积极参加省第三届广场舞比赛和全省群艺馆技能大赛。加强社会文艺团队和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开展第六次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以评促建,推动图书馆事业建设和发展,力争各级图书馆达到国家评估标准。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我市有关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建立传承人数字档案。加强和完善国家级、省、市级非遗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传承、保护与发展,加强各级传承人的管理,督促传承人履行职责,落实年报制度。组织编纂《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图典(第一卷)》咸宁篇。开展市级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评审工作,并组织申报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做好市级非遗展厅实物征集工作。做好中国、湖北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评选、申报工作。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做好文化遗产日宣传工作。
四、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抓好古民居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抓紧配套完善古民居保护相应的办法、细则、导则。精心谋划重点古民居、传统村落维修保护和利用工作,继续推动羊楼洞、刘家桥民居、王明璠府第、江源王氏老屋等重点文物保护维修和利用工作,力争古民居保护利用工作出亮点、出成绩。
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加大重大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的督办力度,切实指导、督办全市重大文物维护维修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申报。
开展文化遗产宣传活动。利用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点和春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不断提高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提升博物馆展示服务水平。紧紧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丰富参观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各类社会教育活动;推进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资源与学校教育的有效衔接,重点落实好“学生走进博物馆”五年行动计划,打造“小小讲解员”社会教育活动品牌。
抓紧抓好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工作。健全文物行政执法机制,抓好全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的落实,加大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检查巡查和文物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切实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责任。
五、推进新闻出版工作提质增效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组织开展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为主题的版权、印刷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审读、版权鉴定工作,治理新闻报刊秩序,打击新闻敲诈和假记者、假新闻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双打”、“剑网”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集中整治盗版出版物、畅销出版物、教材教辅以及网络侵权转载作品行为。
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以“12318”“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引导新闻媒体广泛参与新闻出版法规宣传。举办软件正版化工作、审读工作、印刷法律法规培训班,同时,组织全市新闻出版管理人员、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国家和省局举办的执法培训,全面提升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
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按照《湖北省全民阅读促进办法》《湖北省2017年全民阅读活动方案》要求,全力抓好“十进一创”活动。组织开展好“4.23”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月、“9.28”孔子诞辰日全民阅读周等专项活动,积极做好全民阅读创先争优评比活动。
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进一步抓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督查整改,积极配合本级政府尽快完成政府机关操作系统软件采购安装工作;主动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分步推进本地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配合省局抓好国产软件推广应用试点,推进版权示范创建活动。
六、完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提高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组织召开全市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进会和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加大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督办力度,推动中央、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到位。以暑期集中行动和交叉执法检查为重点,组织开展2017年全市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年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检查和文化市场政策落地督查,按比例抽查全市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案卷。认真做好文化市场行业法律、法规宣传,修订文化市场管理各项制度,指导基层依法依规开展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举办全市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培训班,组织开展“以案施训”、“交叉执法”办案实践培训,参评全省文化市场重大案件、优秀案卷。省内的综合执法对口交流活动。
深化文化市场转型升级。继续深化文化市场行业转型升级,组织开展文化市场转型升级示范场所评比活动。积极组队参加中国电子游戏超级联赛总决赛、全国游戏游艺高峰论坛暨游戏行业年会、湖北省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推介会,搭建转型升级合作平台。
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持续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固边”等专项行动,继续开展“扫黄打非”示范县创建活动,切实抓好重点案件查办和敏感事件处置。要扎实开展迎接党的十九大“扫黄打非”集中整治行动,把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作为首要任务,全面净化出版物市场和网络空间。强化查堵反制、网上治理、市场监管、联防协作,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全面完成“村村响”“户户通”工程建设任务。启动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完成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任务。实施“百千万村”综合服务中心示范工程建设。加快广播电视高清化进程。全面完成年度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推进标准化放映,保证商业片订购和放映场次不低于全年放映任务的三分之一。进一步落实农村老放映员生活补贴政策,推进乡村智能综合影院建设试点工作。
完善全省新闻出版广电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全面完成综合监管平台延伸到县工程,基本完成市本级监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实现市、县监管全覆盖。创新技术手段,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探索微信、微博、手机APP、直播间等网络社交平台传播视听节目的有效监管方式,加大网络出版监管力度,加强监管系统大数据分析及成果运用,着力提高监管水平。
加强传播平台管控和舆论阵地管理。做到导向管理线上线下、体制内外、系统内外“一个标准、一把尺子”。巩固市、县播出机构、传输机构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加强广播电视无线频率管理,打击“黑广播”。加强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网络接收设备专项整治,加大政治有害、低俗不良网络视听节目和违规IPTV、OTT业务查处力度。强化安全播出和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期间播出安全。
八、大力推进文新广产业提档升级
做好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做好文新广经营单位、印刷企业招商引资和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服务好华中国家绿色印刷包装物流产业园项目。组队参加由省文化厅组团参加的第十三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通过展示及招商,进一步扩大咸宁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取重大项目签约落地。
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对现有国家和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指导、扶持和管理。引导各地依托独特的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咸宁特色文化产业。扶持市主城区《香城恋》、《嫦娥》等演艺项目。充分发挥华中绿色印刷物流包装产业园集聚效应,加大产业资源整合和结构优化力度,积极尝试打造综合型产业集团。鼓励其他印刷品企业拓展印务渠道和产品发展空间,大力推进绿色环保印刷技术认证和建设,促进印刷复制企业提质增效。继续推进数字影院提档升级工程。积极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影视经营领域,增强产业发展市场竞争力。
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围绕实施《湖北省“十三五”时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湖北省“十三五”时期新闻出版广电业发展规划》,确定一批示范企业、重点项目,引领、支撑和带动行业发展。做好重点项目推荐、实施、支持和推广等工作。
九、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中的示范表率作用。抓好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坚持开展主题党日、交心谈心、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项要求,驰而不息反对“四风”,用好“四种形态”,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十、扎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政治坚定、引领时代、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文新广工作者,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队伍。继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文艺观、出版观学习教育,不断加大基层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优化人才环境。深入推进“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
提高财政资金保障和监管水平。推动各地政府加大文化建设投入力度。加大省市文化专项经费本级财政预算经费争取力度。继续开展财务审计检查,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强化预算执行,提高数据运用水平。
大力推进文化改革创新。认真完成省、市深改组、文改组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深入推进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改革,不断激发文化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大与市直相关部门协同改革、融合发展力度,不断凝聚文化发展合力。推动出台一批事关文化改革发展大局的重要政策文件。
提高机关协调运转水平。加强文件审核把关,做好重要会议筹备和组织工作,强化机关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进一步提高办文、办会、办事水平。扎实推进全市文新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各类安全事故防范水平。认真做好局机关2015-2016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创建的验收工作。统筹做好应急值班、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妇女儿童等工作,切实抓好社会综合治理、建议提案办理和工会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后勤保障和服务水平。落实老干部政策待遇,进一步提高服务老干部工作水平。
第三部分 市文新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及其说明
一、《部门汇总预算表(含部门预算口径所属单位)》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咸宁市文新广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社保基金、往来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其它资本性支出。咸宁市文新广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4910.97万元。
《部门汇总预算表(含部门预算口径所属单位)》反映了市文新广局及所属六家二级单位的收入支出情况。二级单位包括市歌舞剧团,市群艺馆,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艺研所,市执法支队。
二、《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部门收支总表》反映了市文新广局机关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一)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90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1.54万元,占收入预算的70.68%,上级补助资金6万元,占收入预算的0.66%,社保基金260.18万元(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占收入预算的28.66%。
(二)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907.72万元。
其中:1、基本保障支出883.82万元,占支出预算的97.36%,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43.08万元,公用经费85.74万元,专项业务费55万元;
2、其他项目支出23.9万元,占支出预算的2.64%,其中公共服务项目16万元,不可预见费7.9万元。
(三)部门收支总表增减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为711.97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907.23万元。增加收入195.75万元。增加原因:因广电职能并入,广电退休21人经费转入,预调人均工资360.00元/人/月。
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为808.42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为907.72万元,较2016年增加支出99.3万元。因2016年支付2015年结余扫黄打非群众文化体育彩票公益支出96.45万元。2016年当年预算资金支出711.97万元。因此2017年较2016年实际增加支出195.75万元。支出增长原因为:因广电职能并入,广电退休21人经费转入,预调人均工资360.00元/人/月。
三、《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部门收入总表》反映了市文新广局机关的收入情况。
部门收入总计907.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41.54万元,主要为财政当年安排的基本支出及项目资金;上级补助资金6万元,预计上级补助电影放映资金;社保基金260.18万元,为局机关退休人员工资及各项补贴。
四、《部门支出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说明
《部门支出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中部门支出合计907.72万元,反映了文新广局机关按功能科目到项的支出情况。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2.5万元,包含文化支出(行政运行)781.5万元,文物保护支出8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33万元。
(二)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71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2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35.51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1.31万元,提租补贴含在职及离退休职工物业补贴14.2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反映了市文新广局机关的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641.54万元。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641.54万元,其中:基本保障支出623.6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482.9万元(在职及离休人员工资津贴等),公用经费85.74万元,专项业务费55万元(含扫黄打非、全民阅读、农家书屋、文物保护、正版软件管理、文化活动、艺术创作、广电管理工作等项目);其他项目资金17.9万元,包括公共服务项目10万元(文化体育协会活动经费),不可预见费7.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增减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641.54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711.97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641.54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711.97万元。收支减少原因为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260.18万元预算到社保基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科目到项)》反映了市文新广局一般公共预算按功能科目到项的支出情况,本表指的是财政拨款中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合计641.5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3.27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到款)》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到款)》反映市文新广局机关基本支出情况。
文新广局全年基本保障支出预算数568.6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相关业务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其中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337.5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5.74万元,含机关运转开支、公车补贴、职工食堂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5.37万元,含离休费、公积金财政补贴部分、提租补贴、物业补贴、医疗补助、离退休职工奖励预留等等(不含退休职工工资及补贴)。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反映的是文新广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市文新广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其中:1、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兄弟市州考察学习和县市区、乡镇来局办事,与2016年预算持平;
2、2017年公务用车费预算4.00万元,与2016年持平,根据市直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我局机关仅保留一台应急公务车,按统一的标准(4万元/辆)安排。
3、2017年出国出境预算安排为0,2016年出国出境预算为0,年初没有计划出国出境,如果年度内临时有出国出境工作任务,再按相关程序上报审批。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说明
市文新广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政府采购表》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0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采购印刷类物品1万元。项目支出采购印刷类6.9万元。购置专用设备22.10万元。
十一、2017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决算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751.50万元。支出具体为人员支出657.8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85.74万元等基本保障支出743.60万元;不可预见费7.9万元。
部门汇总预算表(含部门预算口径所属单位)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4,109.89 | 一、基本保障支出 | 3,950.47 |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3,857.89 | 1.基本支出 | 3,854.05 |
经费拨款(补助) | 3,580.39 | (1)人员支出 | 3,494.90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277.50 | (2)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359.15 |
上级补助 | 252.00 | 2.专项业务费 | 78.00 |
一般债券 | 3.不可预见费 | 18.42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二、其他项目支出 | 960.50 | |
本级基金 | 能力建设项目 | ||
上级基金 | 公共服务项目 | 960.50 | |
专项债券 | 促进发展项目 | ||
三、社保基金 | 647.08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六、事业收入 | |||
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
九、往来收入 | 154.00 | ||
十、其他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4,910.97 | 本年支出合计: | 4,910.97 |
八、上年结余(转) | 结转下年 | ||
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 | |||
其他结余(转) | |||
收入总计: | 4,910.97 | 支出总计 | 4,910.97 |
备注:项目支出=专项业务费+不可预见费+其他项目支出 |
部门收支总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647.54 | 一、基本保障支出 | 883.82 |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641.54 | 人员支出 | 743.08 |
经费拨款(补助) | 641.54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85.74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专项业务费 | 55.00 | |
上级补助 | 6.00 | 二、其他项目支出 | 23.90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能力建设项目 | ||
本级基金 | 公共服务项目 | 16.00 | |
上级基金 | 促进发展项目 | ||
三、社保基金 | 260.18 | 不可预见费 | 7.90 |
四、事业收入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七、往来收入 | |||
八、其他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907.72 | 本年支出合计: | 907.72 |
八、上年结余(转) | 结转下年 | ||
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 | |||
其他结余(转) | |||
收入总计: | 907.72 | 支出总计 | 907.72 |
备注:项目支出=专项业务费+不可预见费+其他项目支出 |
部门收入总表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上年结余(转)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 | 社保基金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往来收入 | 其他收入 | |||||||
小计 | 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转) | 其他结余(转) | 小计 | 经费拨款(补助)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上级补助 | 小计 | 本级基金 | 上级基金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合计 | 907.72 | 647.54 | 641.54 | 6.00 | 260.18 | |||||||||||||
204001 | 市文新广局 | 907.72 | 647.54 | 641.54 | 6.00 | 260.18 |
部门支出总表(按功能科目到项)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基本保障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
小计 | 人员支出 | 标准公用经费 | 专项业务费支出 | 项目小计 | 能力建设 | 公共服务 | 促进发展 | 不可预见费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907.72 | 883.82 | 743.08 | 85.74 | 55.00 | 23.90 | 16.00 | 7.90 | ||||||
204001 | 市文新广局 | 822.50 | 798.60 | 657.86 | 85.74 | 55.00 | 23.90 | 16.00 | 7.90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781.50 | 763.60 | 657.86 | 85.74 | 20.00 | 17.90 | 10.00 | 7.90 | |||||
20701 | 文化 | 751.50 | 743.60 | 657.86 | 85.74 | 7.90 | 7.90 | |||||||
2070101 | 行政运行(文化) | 751.50 | 743.60 | 657.86 | 85.74 | 7.90 | 7.90 | |||||||
20701 | 文化 | 4.00 | 4.00 | 4.00 | ||||||||||
2070108 | 文化活动 | 4.00 | 4.00 | 4.00 | ||||||||||
20701 | 文化 | 18.00 | 8.00 | 8.00 | 10.00 | 10.00 | ||||||||
2070109 | 群众文化 | 18.00 | 8.00 | 8.00 | 10.00 | 10.00 | ||||||||
20701 | 文化 | 5.00 | 5.00 | 5.00 | ||||||||||
2070111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5.00 | 5.00 | 5.00 | ||||||||||
20701 | 文化 | 3.00 | 3.00 | 3.00 | ||||||||||
2070112 | 文化市场管理 | 3.00 | 3.00 | 3.00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8.00 | 8.00 | 8.00 | ||||||||||
20702 | 文物 | 8.00 | 8.00 | 8.00 | ||||||||||
2070204 | 文物保护 | 8.00 | 8.00 | 8.00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33.00 | 27.00 | 27.00 | 6.00 | 6.00 | ||||||||
20704 |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 10.00 | 10.00 | 10.00 | ||||||||||
207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广播影视) | 10.00 | 10.00 | 10.00 | ||||||||||
20704 |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 6.00 | 6.00 | 6.00 | ||||||||||
2070406 | 电影 | 6.00 | 6.00 | 6.00 | ||||||||||
20704 |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 13.00 | 13.00 | 13.00 | ||||||||||
2070408 | 出版发行 | 13.00 | 13.00 | 13.00 | ||||||||||
20704 |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 4.00 | 4.00 | 4.00 | ||||||||||
2070409 | 版权管理 | 4.00 | 4.00 | 4.00 | ||||||||||
204001 | 市文新广局 | 49.71 | 49.71 | 49.71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9.71 | 49.71 | 49.7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35.51 | 35.51 | 35.51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5.51 | 35.51 | 35.5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4.20 | 14.20 | 14.20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4.20 | 14.20 | 14.20 | ||||||||||
204001 | 市文新广局 | 35.51 | 35.51 | 35.5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35.51 | 35.51 | 35.5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1.31 | 21.31 | 21.31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1.31 | 21.31 | 21.31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14.20 | 14.20 | 14.20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14.20 | 14.20 | 14.20 |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经济分类) | 预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641.54 | 一、基本保障支出 | 623.64 |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641.54 | 人员支出 | 482.90 |
经费拨款(补助) | 641.54 | 标准公用经费支出 | 85.74 |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 | 专项业务费 | 55.00 | |
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二、其他项目支出 | 17.90 | |
本级基金 | 能力建设项目 | ||
上级基金 | 公共服务项目 | 10.00 | |
促进发展项目 | |||
不可预见费 | 7.90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641.54 | 本年支出合计: | 641.54 |
收入总计: | 641.54 | 支出总计 | 641.54 |
备注:项目支出=专项业务费+不可预见费+其他项目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到项)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基本保障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
小计 | 人员支出 | 标准公用经费 | 专项业务费 | 项目小计 | 能力建设 | 公共服务 | 促进发展 | 不可预见费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合计 | 641.54 | 623.64 | 482.90 | 85.74 | 55.00 | 17.90 | 10.00 | 7.90 | ||||||
204001 | 市文新广局 | 641.54 | 623.64 | 482.90 | 85.74 | 55.00 | 17.90 | 10.00 | 7.90 | |||||
207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563.27 | 545.37 | 404.63 | 85.74 | 55.00 | 17.90 | 10.00 | 7.90 | |||||
20701 | 文化 | 528.27 | 510.37 | 404.63 | 85.74 | 20.00 | 17.90 | 10.00 | 7.90 | |||||
2070101 | 行政运行(文化) | 498.27 | 490.37 | 404.63 | 85.74 | 7.90 | 7.90 | |||||||
2070108 | 文化活动 | 4.00 | 4.00 | 4.00 | ||||||||||
2070109 | 群众文化 | 18.00 | 8.00 | 8.00 | 10.00 | 10.00 | ||||||||
2070111 | 文化创作与保护 | 5.00 | 5.00 | 5.00 | ||||||||||
2070112 | 文化市场管理 | 3.00 | 3.00 | 3.00 | ||||||||||
20702 | 文物 | 8.00 | 8.00 | 8.00 | ||||||||||
2070204 | 文物保护 | 8.00 | 8.00 | 8.00 | ||||||||||
20704 |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 27.00 | 27.00 | 27.00 | ||||||||||
20704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广播影视) | 10.00 | 10.00 | 10.00 | ||||||||||
2070406 | 电影 | |||||||||||||
2070408 | 出版发行 | 13.00 | 13.00 | 13.00 | ||||||||||
2070409 | 版权管理 | 4.00 | 4.00 | 4.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9.71 | 49.71 | 49.71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49.71 | 49.71 | 49.71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5.51 | 35.51 | 35.51 | ||||||||||
2080506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14.20 | 14.20 | 14.2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56 | 28.56 | 28.56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56 | 28.56 | 28.56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1.31 | 21.31 | 21.31 | ||||||||||
2210202 | 提租补贴 | 7.25 | 7.25 | 7.25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到款)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 | ** | 1 |
合计 | 568.64 | |
204001 | 市文新广局 | 568.64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337.53 |
30101 | 基本工资 | 75.43 |
30102 | 津贴补贴 | 71.69 |
30103 | 奖金 | 102.65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0.74 |
30107 | 绩效工资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5.51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14.20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7.31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85.74 |
30201 | 办公费 | 3.44 |
30202 | 印刷费 | 1.00 |
30203 | 咨询费 | 1.00 |
30204 | 手续费 | |
30205 | 水费 | 1.00 |
30206 | 电费 | 5.00 |
30207 | 邮电费 | 3.00 |
30208 | 取暖费 |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3.00 |
30211 | 差旅费 | 2.50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30213 | 维修(护)费 | 1.00 |
30214 | 租赁费 | |
30215 | 会议费 | 3.00 |
30216 | 培训费 | 1.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
30226 | 劳务费 | 1.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1.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3.55 |
30229 | 福利费 |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0.3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30298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9.95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45.37 |
30301 | 离休费 | 14.44 |
30302 | 退休费 | |
30305 | 生活补助 | 0.60 |
30307 | 医疗费 | 8.66 |
30309 | 奖励金 | 0.02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21.31 |
30312 | 提租补贴 | 7.25 |
30315 | 物业服务补贴 | 6.99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86.10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99 | 其他支出 | |
39902 | 预留 | |
39999 | 其他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7.50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3.50 |
3.公务用车费 | 4.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4.00 |
公务用车购置 | |
说明:本表仅供参考,由预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上年度实际支出分析填列并公开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 | ||||||||||||||
单位:万元 |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基本保障支出 | 项目支出 |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
小计 | 人员支出 | 标准公用经费 | 专项业务费 | 项目小计 | 能力建设 | 公共服务 | 促进发展 | 不可预见费 | ||||||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