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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30

咸宁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三公”经费支出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三公经费3.43万元,项目支出三公经费5.19万元。

(一)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0%,年初预算0万元,上年支出0万元,没有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16.6%,年初预算0.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8.8%,上年支出0.79万元,比上年增加81%。增加原因是2017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将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工作量大幅度增加,接待费在正常范围内上涨。基本支出中接待费支出0.71万,项目支出中接待费0.72万。共接待18批次、159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9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总额的83.4%,年初预算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9.8%,上年支出5.04万元,比上年增加42.7%。增加原因是2017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将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尤其是下乡督办检查指导,为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向市公车办借用公务车1辆(鄂LW0425),公车运行费在正常范围内上涨。基本支出中的公车费2.72万,项目支出中的公车费4.47万。

二、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8万元,比2016年减少42%。减少原因是2016年没有区分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2017年区分了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导致2017年机关运行费减少。

三、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8万元。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五、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3个,资金2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7.33%。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产出成果达到预期效果,项目组织和实施均按计划进行。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管理科室能积极配合并提交相关材料依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扶贫办(市移民局)(市精准办)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产业扶贫奖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10万元,执行数为580万元,完成预算的63.74%。主要产出:一是培植扶贫企业34家;二是培育特色产业示范村39个;三是开展脱贫之星评选活动65个;进行产业合作联盟10家。主要效益:一是产业规模加大,企业大幅度增收;二是吸收贫困户就业,农民脱贫致富;三是当地资源的综合利用;四是加大特色产业示范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市、县二级政府应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上予以大力宣传,形成扶贫典型的标杆引导效应;二是多数奖补对象都有扩大经营规模的意愿,但受到资金、技术销路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实现,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引导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本有针对性的加大支持和帮扶力度;三是特色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发放后,要做好相应的监督和跟踪管理,让奖补资金真正用在实处,发挥更大效益,为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起到更有效的推动作用。

2.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40万元,执行数为660万元,完成预算的63.46%。主要产出:一是出列贫困村66个;二是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三是有主导产业;四是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超过5万元以上。主要效益:一是产业规模加大,企业大幅度增收;二是吸收贫困户就业,农民脱贫致富;三是当地资源的综合利用;四是加大特色产业示范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调查核实。县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贫困村出列计划,对预出列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名单;二是予以公示。对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三是公告出列。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精准扶贫指挥部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验收)审批后公告出列,并在国网内标识出列。

3.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一是完成了调研督办;二是信息系统更新完善;三是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四是宣传报道和资料印刷。主要效益:一是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达到贫困线以上;二是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要求,使农民脱贫致富,全面达到小康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创新投入方式,统筹整合使用帮扶资金,激活和引导金融资本及社会资本参与精准扶贫开发,放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精准扶贫指挥部根据咸办发[2015]21号《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三是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应民主决策、从严控制、规范使用,严格遵守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机关事务管理局用于后勤服务、物业管理、保安保洁的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3份)

10.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3份)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895.1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0.81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57.50 二、外交支出 30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1 0.00
三、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0.00
四、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3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0.00
六、其他收入 7 11.29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47.72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7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2,794.89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11.25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9 8.4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1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2,906.43 本年支出合计 52 2,863.0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0    结余分配 53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21.58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64.94

27

55
总计 28 2,928.01 总计 56 2,928.0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906.44 2,895.15 0.00 0.00 0.00 0.00 11.2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5.51 75.51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8.01 18.01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88 13.88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13 4.13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2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57.50 57.5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2299  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57.50 57.50 0.00 0.00 0.00 0.00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2,809.42 2,809.42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1 农业 1.49 1.49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101  行政运行 1.49 1.49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3 水利 12.00 12.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00 12.00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5 扶贫 2,795.93 2,795.93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501  行政运行 161.54 161.54 0.00 0.00 0.00 0.00 0.00
213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34.39 2,634.39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0.22 10.22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0.22 10.22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8.33 8.33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1.89 1.89 0.00 0.00 0.00 0.00 0.00
229 其他支出 11.29 0.00 0.00 0.00 0.00 0.00 11.29
22999 其他支出 11.29 0.00 0.00 0.00 0.00 0.00 11.29
2299901  其他支出 11.29 0.00 0.00 0.00 0.00 0.00 11.2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863.08 185.52 2,677.56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81 0.81 0.00 0.00 0.00 0.00
2013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0.81 0.81 0.00 0.00 0.00 0.00
2013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81 0.81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7.72 2.47 45.25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47 2.47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47 2.47 0.00 0.00 0.00 0.00
20822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45.25 0.00 45.25 0.00 0.00 0.00
2082299  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45.25 0.00 45.25 0.00 0.00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2,794.90 169.70 2,625.20 0.00 0.00 0.00
21301 农业 1.49 1.49 0.00 0.00 0.00 0.00
2130101  行政运行 1.49 1.49 0.00 0.00 0.00 0.00
21303 水利 12.00 0.00 12.00 0.00 0.00 0.00
213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00 0.00 12.00 0.00 0.00 0.00
21305 扶贫 2,781.41 168.21 2,613.20 0.00 0.00 0.00
2130501  行政运行 168.21 168.21 0.00 0.00 0.00 0.00
213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13.20 0.00 2,613.2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25 11.25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1.25 11.25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36 9.36 0.00 0.00 0.00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1.89 1.89 0.00 0.00 0.00 0.00
229 其他支出 8.40 1.29 7.11 0.00 0.00 0.00
22999 其他支出 8.40 1.29 7.11 0.00 0.00 0.00
2299901  其他支出 8.40 1.29 7.11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837.6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0.81 0.81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57.50 二、外交支出 32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3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0.00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5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0.00 0.00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47.72 2.47 45.25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9 0.00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2,794.89 2,794.89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4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0.00 0.00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11.25 11.25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1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2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3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2,895.14 本年支出合计 54 2,854.67 2,809.42 45.25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21.58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6 62.05 49.80 12.2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21.58
5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0.00
58



28

59


总计 29 2,916.73 总计 60 2,916.73 2,859.23 57.5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2,809.43 184.23 2,625.2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81 0.81 0.00
20131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0.81 0.81 0.00
2013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81 0.81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7 2.47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2.47 2.47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47 2.47 0.00
213 农林水支出 2,794.90 169.70 2,625.20
21301 农业 1.49 1.49 0.00
2130101  行政运行 1.49 1.49 0.00
21303 水利 12.00 0.00 12.00
213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2.00 0.00 12.00
21305 扶贫 2,781.41 168.21 2,613.20
2130501  行政运行 168.21 168.21 0.00
213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613.20 0.00 2,613.2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1.25 11.25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1.25 11.25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9.36 9.36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1.89 1.89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41.5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9.98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62.60 30201  办公费 1.01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2  津贴补贴 20.74 30202  印刷费 0.83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3  奖金 40.12 30203  咨询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68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5.38 30205  水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6  电费 1.86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0.00 30207  邮电费 2.82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2.70 30211  差旅费 3.16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2  退休费 0.00 30213  维修(护)费 0.31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15  会议费 0.18 31020  产权参股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16  培训费 0.19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0.71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07  医疗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403  财政贴息 0.00
30310  生产补贴 0.00 30226  劳务费 0.39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9.36 30227  委托业务费 1.53 307 债务利息支出 0.00
30312  提租补贴 1.89 30228  工会经费 2.49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313  购房补贴 0.00 30229  福利费 0.15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314  采暖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2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0.97 39906  赠与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5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66


人员经费合计 154.24 公用经费合计 29.98
注:1.本表依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进行公开。
   2.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 6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8.62 0.00 7.19 0.00 7.19 1.4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数。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0 57.50 45.25 0.00 45.25 12.2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0.00 57.50 45.25 0.00 45.25 12.25
20822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0.00 57.50 45.25 0.00 45.25 12.25
2082299  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0.00 57.50 45.25 0.00 45.25 12.2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 □阶段评价          □结束评价

评价方式: □直接组织评价      □委托评价

项目名称: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资金

项目编码: □□□□□□□□□□□□□□□□□

项目承担单位:咸宁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代码:                        

项目主管部门:   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咸宁市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资金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基本情况

(一)市本级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下达我办2017年度产业扶贫奖补资金910万元,作为咸宁市2017年度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项目经费,并已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产业扶贫奖补工作,拟定了该项目的中长期目标:

力争通过3年时间,建成100个产业扶贫示范村,实现全市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就地创业、就近就业,确保每个贫困村形成1-2个优势特色扶贫产业,形成户户有增收项目对接,村村有产业支撑的发展格局。

(二)项目主要内容

1、培植扶贫企业,创新利益联结机制。

2、培育特色产业示范村,建设特色产业基地。

3、激发内生动力,支持贫困户自强自立、勤劳脱贫。

4、支持组建产业扶贫合作联盟。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1、查询相关资料,熟悉有关方面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了解产业扶贫奖补项目状况,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项目的特点以及考核目的,并制定了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计划书。

2、初步了解考核项目的主要工作情况、管理体系。

3、查找相关文件,对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322号文件)以及拟定的绩效自评访谈提纲和申报资料清单,制定初步的指标体系,为后期的调查和研究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

1、听取关于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介绍。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评具体要求和制定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形成详细资料清单及各类工作表格,修订完善指标体系。

3、收集相关资料。系统内资料,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资料清单,由实施单位提供;系统外资料,由项目工作组通过社会调查收集。

4、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析,提出补充资料。

5、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对该项目的详细介绍;核实各种资料;召开各类访谈会;完成现场自评工作各类表格的填报工作。

(三)分析评价

1、根据现场自评工作获得的资料,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统计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

2、根据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初稿。

3、将初稿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提出不同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17年度产业扶贫奖补项目,其目标设定符合政策规定,依据充分;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健全、有效;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安全、合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注重实效;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按照“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的思路,针对贫困户特点,实行差异化的扶贫政策和多样化的帮扶方式,鼓励市场主体参与产业扶贫,把更多的贫困户纳入产业链条,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咸宁市产业扶贫奖补项目资金91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账面累计支付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项目资金580万元。

该项目资金还有330万元尚未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咸宁市精准扶贫办公室《咸宁市特色产业扶贫市级奖补实施意见》(咸精准办发【2017】57号精神要求,开展产业扶贫奖补工作。在收到项目资金后,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和考核制度;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事前监督、事后检查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手段,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保障了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培植扶贫企业34家;

(2)培育特色产业示范村39个;

(3)开展脱贫之星评选活动65个;

(4)进行产业合作联盟10家。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业规模加大,企业大幅度增收;

(2)吸收贫困户就业,农民脱贫致富;

(3)当地资源的综合利用;

(4)加大特色产业示范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满意度调查,对收回的问卷统计分析,项目满意的问卷12份,占总量的40%;比较满意的问卷18份,占总量的60%;不满意的问卷0份,占总量的0%;综合评价满意度为95%。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资金还有330万元尚未支付,拟定在2018年支付完毕。为了提高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发挥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的示范引领作用,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1. 对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市、县二级政府应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上予以大力宣传,形成扶贫典型的标杆引导效应。

  2. 多数奖补对象都有扩大经营规模的意愿,但受到资金、技术销路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实现,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引导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本有针对性的加大支持和帮扶力度。

第三,特色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发放后,要做好相应的监督和跟踪管理,让奖补资金真正用在实处,发挥更大效益,为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起到更有效的推动作用。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已逐步公开。公开的载体包括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其他新闻媒体等。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不断完善专项资金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机制。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设立产业奖补基金,由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具体负责扶持奖励项目的审核、立项、监督、考核等日常事务工作。

2、按照“先干后补、多干多补、不干不补”的原则,重点针对19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各类实施主体、贫困村申报,各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审核上报后,由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成联合考核小组进行考核验收。考核小组考核验收合格的,在当年内将扶持和奖励资金直接兑现到实施主体。

(二)问题和建议

由于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我办这方面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

1、将尽可能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2、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业务主导,技术跟进”的要求,明确主管领导、主办部门,落实工作人员,做到职责明确,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加强联系与协调,确保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项目高效、便捷。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自评工作是在咸宁市财政局的指导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配合下完成的。自评报告及结论受评价人员对项目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


附件

附: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0一八年八月十二日

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产业扶贫奖补资金项目

































































































































主管部门 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实施单位 咸宁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910万元 580万元 63.70%

































































































































其中:中央补助 其中:中央补助 910万元 580万元 63.70%

































































































































      地方资金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扶贫企业34家;特色产业示范村39个;脱贫之星65个;产业合作联盟10家。 扶贫企业34家;特色产业示范村39个;脱贫之星65个;产业合作联盟10家。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标产


数量指标 培植扶贫企业 34家 34家 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资金还有330万元尚未支付,拟定在2018年支付完毕。为了提高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发挥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的示范引领作用,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第一,对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市、县二级政府应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上予以大力宣传,形成扶贫典型的标杆引导效应。
第二,多数奖补对象都有扩大经营规模的意愿,但受到资金、技术销路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实现,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引导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本有针对性的加大支持和帮扶力度。
第三,特色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发放后,要做好相应的监督和跟踪管理,让奖补资金真正用在实处,发挥更大效益,为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起到更有效的推动作用。2017年产业扶贫奖补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资金还有330万元尚未支付,拟定在2018年支付完毕。为了提高产业扶贫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发挥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的示范引领作用,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第一,对各产业联盟、扶贫企业、特色产业示范村、脱贫之星,市、县二级政府应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上予以大力宣传,形成扶贫典型的标杆引导效应。
第二,多数奖补对象都有扩大经营规模的意愿,但受到资金、技术销路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实现,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引导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本有针对性的加大支持和帮扶力度。
第三,特色产业扶贫奖补资金发放后,要做好相应的监督和跟踪管理,让奖补资金真正用在实处,发挥更大效益,为加快贫困户脱贫致富步伐起到更有效的推动作用。


































































































































培育特色产业示范村 39个 39个

































































































































开展脱贫之星评选活动 65个 65个

































































































































产业合作联盟 10家 10家

































































































































质量指标 带动增收户数 20户 20户

































































































































每月增收标准 1000元以上 1000-2000元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控制在10%以内 控制在10%以内




































































































































经济效益
指标
企业增收 大幅度增加 大幅度增加



































































































































































































































































贫困户增收 1000元以上 1000-2000元

































































































































社会效益
指标
资源综合利用 99% 99%




























































































































带动当地产业 得到提升 得到提升



































































































































































































































































可持续发展指标 脱贫致富 99% 99%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指标 大众知晓率 95% 95%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说明 无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注:1.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3.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 □阶段评价          □结束评价

评价方式: □直接组织评价      □委托评价

项目名称: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

项目编码: □□□□□□□□□□□□□□□□□

项目承担单位:咸宁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代码:                        

项目主管部门:   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咸宁市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基本情况

(一)市本级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下达我办2017年度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1040万元,作为咸宁市2017年度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项目经费,并已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工作,拟定了该项目的中长期目标:

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村发生率降至2%以下。

(二)项目主要内容

1.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计算公式=贫困人口数(包含漏评、错退人口)/村2014年度农业户籍人口数*100%);

2.有主导产业;

3.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超过5万元以上。

4.基础设施:有硬化的通村公路、有入户的安全饮水、有安全的农村电网、有入户的广电通信光纤电缆、有清洁的生活能源;

5.基本公共服务: 有功能健全的群众服务中心、有对口提供的公共教育、有村级卫生室、有村级图书阅览室;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1、查询相关资料,熟悉有关方面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状况,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项目的特点以及考核目的,并制定了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计划书。

2、初步了解考核项目的主要工作情况、管理体系。

3、查找相关文件,对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322号文件)以及拟定的绩效自评访谈提纲和申报资料清单,制定初步的指标体系,为后期的调查和研究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

1、听取关于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介绍。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评具体要求和制定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形成详细资料清单及各类工作表格,修订完善指标体系。

3、收集相关资料。系统内资料,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资料清单,由实施单位提供;系统外资料,由项目工作组通过社会调查收集。

4、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析,提出补充资料。

5、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对该项目的详细介绍;核实各种资料;召开各类访谈会;完成现场自评工作各类表格的填报工作。

(三)分析评价

1、根据现场自评工作获得的资料,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统计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

2、根据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初稿。

3、将初稿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提出不同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17年度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其目标设定符合政策规定,依据充分;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健全、有效;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安全、合理;专款专用、注重实效;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按照贫困村出列计划,对预出列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名单。对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精准扶贫指挥部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验收)审批后公告出列。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咸宁市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104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账面累计支付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资金660万元。

该项目资金还有380万元尚未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咸宁市精准扶贫办公室《关于拨付2017年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的通知(咸精准办发【2018】2号,开展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工作。在收到项目资金后,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和考核制度;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事前监督、事后检查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手段,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按程序拨付使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保障了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出列贫困村66个;

(2)综合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3)有主导产业;

(4)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超过5万元以上。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业规模加大,企业大幅度增收;

(2)吸收贫困户就业,农民脱贫致富;

(3)当地资源的综合利用;

(4)加大特色产业示范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满意度调查,对收回的问卷统计分析,项目满意的问卷12份,占总量的40%;比较满意的问卷18份,占总量的60%;不满意的问卷0份,占总量的0%;综合评价满意度为95%。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资金还有380万元尚未支付,拟定在2018年支付完毕。为了提高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调查核实。县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贫困村出列计划,对预出列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名单。

(二)予以公示。对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三)公告出列。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精准扶贫指挥部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验收)审批后公告出列,并在国网内标识出列。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已逐步公开。公开的载体包括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其他新闻媒体等。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不断完善专项资金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机制。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由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代表、驻村工作队、党员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议,按照年度贫困人口脱贫计划,初步拟定贫困人口脱贫名单。

2、核实认可。贫困人口脱贫名单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村支书、工作队或帮扶责任人、贫困户三方签字认可。

3、公示公告。形成村级初选名单后,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对村申报的拟脱贫人口名单进行普查,形成脱贫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以红头文件报县(市、区)精准扶贫指挥部审核公告。

4、脱贫销号。请各地按照贫困村出列程序,提供每个预出列村初验资料;贫困村出列公示文件、图片;出列贫困村村名单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

(二)问题和建议

由于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我办这方面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

1、将尽可能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2、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业务主导,技术跟进”的要求,明确主管领导、主办部门,落实工作人员,做到职责明确,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加强联系与协调,确保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项目高效、便捷。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自评工作是在咸宁市财政局的指导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配合下完成的。自评报告及结论受评价人员对项目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


附件

附:2017年度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0一八年八月十二日

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项目








































































































主管部门 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实施单位 咸宁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040万元 660万元 63.46%








































































































其中:中央补助 其中:中央补助 1040万元 660万元 63.46%








































































































      地方资金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村发生率降至2%以下。出列贫困村104个。 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原则上贫困村发生率降至2%以下。实际出列贫困村66个。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标产


数量指标 出列贫困村 104个 66个









































































































贫困发生率 控制在2%以下 2% 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资金还有380万元尚未支付,拟定在2018年支付完毕。为了提高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调查核实。县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贫困村出列计划,对预出列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名单。
(二)予以公示。对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三)公告出列。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精准扶贫指挥部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验收)审批后公告出列,并在国网内标识出列。2017年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项目已经完成,项目资金还有380万元尚未支付,拟定在2018年支付完毕。为了提高精准扶贫出列贫困村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调查核实。县精准扶贫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贫困村出列计划,对预出列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名单。
(二)予以公示。对符合出列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三)公告出列。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精准扶贫指挥部报市精准扶贫指挥部(验收)审批后公告出列,并在国网内标识出列。









































































































年人均纯收入 3070元以上 3070元








































































































主导产业 1个或以上 1个或以上








































































































基本医疗、住房安全 有保障 有保障








































































































质量指标 出列验收 合格 合格








































































































核实认可 合格 合格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控制在10%以内 控制在10%以内











































































































经济效益
指标
企业增收 大幅度增加 大幅度增加

















































































































































































































贫困户增收 1000元以上 1000-2000元








































































































社会效益
指标
资源综合利用 99% 99%



































































































带动当地产业 得到提升 得到提升

















































































































































































































可持续发展指标 脱贫致富 99% 99%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指标 大众知晓率 95% 95%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说明 无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注:1.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3.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

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 □阶段评价          □结束评价

评价方式: □直接组织评价      □委托评价

项目名称: 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

项目编码: □□□□□□□□□□□□□□□□□

项目承担单位:咸宁市精准扶贫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承担单位机构代码:                        

项目主管部门:   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咸宁市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 基本情况

(一)市本级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下达我办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80万元,作为咸宁市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并已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拟定了该项目的年度目标:

通过指挥部办公室的高效运转,充分调动市县乡村各级力量,确保上下有效对接,政令畅通,为全面完成全市精准扶贫目标任务提升强力保障

(二)项目主要内容

1、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25万元;

2、资料印刷费15万元;

3、调研督办费18万元;

4、宣传报道14万元;

5、办公用品及其他8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1、查询相关资料,熟悉有关方面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状况,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项目的特点以及考核目的,并制定了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计划书。

2、初步了解考核项目的主要工作情况、管理体系。

3、查找相关文件,对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322号文件)以及拟定的绩效自评访谈提纲和申报资料清单,制定初步的指标体系,为后期的调查和研究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

1、听取关于该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介绍。

2、按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评具体要求和制定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形成详细资料清单及各类工作表格,修订完善指标体系。

3、收集相关资料。系统内资料,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资料清单,由实施单位提供;系统外资料,由项目工作组通过社会调查收集。

4、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分析,提出补充资料。

5、开展自评工作。根据项目实施单位对该项目的详细介绍;核实各种资料;召开各类访谈会;完成现场自评工作各类表格的填报工作。

(三)分析评价

1、根据现场自评工作获得的资料,对该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价,计算各种评价指标,完成评价各类工作表格的整理,根据统计资料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效果。

2、根据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得出评价结论,撰写评价报告初稿。

3、将初稿提交局党组会议讨论,提出不同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评价报告初稿进行修改,最终完成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咸办发[2015]21号《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委农办作为全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所在地,特申请专项工作经费以保障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运转,并通过市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其目标设定符合政策规定,依据充分;项目资金管理体制健全、有效;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及时;资金使用安全、合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注重实效;项目执行情况良好。

四、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8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账面累计支付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资金8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咸办发[2015]21号《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收到项目资金后,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建立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和考核制度;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事前监督、事后检查等必要的控制措施手段,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保障了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了调研督办;信息系统更新完善;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资料印刷;宣传报道等。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达到贫困线以上;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要求,使农民脱贫致富,全面达到小康水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满意度调查,对收回的问卷统计分析,项目满意的问卷12份,占总量的40%;比较满意的问卷18份,占总量的60%;不满意的问卷0份,占总量的0%;综合评价满意度为95%。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已经完成,为了提高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金管理,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1. 创新投入方式,统筹整合使用帮扶资金,激活和引导金融资本及社会资本参与精准扶贫开发,放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 精准扶贫指挥部根据咸办发[2015]21号《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

  3. 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应民主决策、从严控制、规范使用,严格遵守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谁评价、谁公开”的原则,在一定范围内已逐步公开。公开的载体包括部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及其他新闻媒体等。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不断完善专项资金保留、整合、调整和退出机制。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由于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我办这方面相关人员配备还显不足,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资金的使用效率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扩展。

1、将尽可能地用有限的经费平衡每年工作任务,尽量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2、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业务主导,技术跟进”的要求,明确主管领导、主办部门,落实工作人员,做到职责明确,及时安排部署工作,加强联系与协调,确保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高效、便捷。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本次自评工作是在咸宁市财政局的指导和项目实施单位的配合下完成的。自评报告及结论受评价人员对项目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的限制。


附件

附:2017年度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二0一八年八月十二日

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7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


















































































主管部门 咸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实施单位 咸宁市精准扶贫全面小康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80万元 80万元 100.00%


















































































其中:中央补助 其中:中央补助 80万元 80万元 100.00%


















































































      地方资金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其他资金
  (包括结转结余)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指挥部办公室的高效运转,充分调动市县乡村各级力量,确保上下有效对接,政令畅通,为全面完成全市精准扶贫目标任务提升强力保障 通过指挥部办公室的高效运转,充分调动市县乡村各级力量,确保上下有效对接,政令畅通,为全面完成全市精准扶贫目标任务提升强力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标产


数量指标 调研督办、各项会议 40次/年 40次/年 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已经完成,为了提高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金管理,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第一,创新投入方式,统筹整合使用帮扶资金,激活和引导金融资本及社会资本参与精准扶贫开发,放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精准扶贫指挥部根据咸办发[2015]21号《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
第三,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应民主决策、从严控制、规范使用,严格遵守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的相关规定。2017年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已经完成,为了提高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金管理,拟定了下一步改进措施:
第一,创新投入方式,统筹整合使用帮扶资金,激活和引导金融资本及社会资本参与精准扶贫开发,放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精准扶贫指挥部根据咸办发[2015]21号《咸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
第三,精准扶贫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应民主决策、从严控制、规范使用,严格遵守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2次 2次


















































































质量指标 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完善 100% 100%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率 控制在10%以内 控制在10%以内





















































































经济效益
指标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涨 大幅度增涨 大幅度增涨





































































































































































贫困户增收 1000元以上 1000-2000元


















































































社会效益
指标
资源综合利用 99% 99%













































































带动当地产业 得到提升 得到提升





































































































































































可持续发展指标 脱贫致富 99% 99%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指标 大众知晓率 95% 95%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95%


















































































说明 无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注:1.定量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填写本地区实际完成数。财政和主管部门汇总时,对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完成比例。


















































































   3.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