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0-17
咸建办发〔2019〕56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圆满完成2019年度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8〕62号)和《湖北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市中心城区城市绿色发展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现分工负责制。各位局领导根据班子成员分工,分别承担相关工作任务的分管职责,各单位(科室)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具体承担相应工作职责。具体责任分工见附件。
二、要高度重视抓落实。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工作每年省里都要开展考核并进行全省排名,请各分管局领导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将涉及到自己分管的工作切实抓在手上,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验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到位。请各责任单位(科室)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担当,自领任务,自我加压,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逐条对照(标准要求),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补齐短板,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全面完成。
三、要突出重点抓难点。各单位(科室)要找准工作短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确保工作全面推进。局城建科要抓好城市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迎检资料收集汇编等工作。局勘察设计科技科要做好建设工程在施工图审查环节海绵城市建设的把关工作,加强智慧城建工作的统筹和推进,确保年度智慧市政基础设施投资比例达到1%。局行政审批科要抓好建设工程在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行政审批环节海绵城市建设把关的统筹和督促落实工作。市排水处要尽快启动节水城市创建工作,推进智慧水务建设,加强城市排涝能力提升工作,加大城市老旧管网改造步伐,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整治,保障城市供排水安全。市建工处要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环节切实把好海绵城市建设关,持续抓好建筑工地扬尘防治达标工作。市项目管理局(含市城区管廊办、市城区海绵办)要尽快完成《咸宁市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加强城市路网和独立路权自行车专用道路建设,大力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做好城区的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统筹工作,确保管线建设计划与道路建设计划同步编制、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市节能办要加快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步伐,全面完成省里下达的建设绿色任务目标。市城建档案馆要加强城区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市燃气办要谋划和推进好燃气工程项目建设,抓好智慧燃气工作。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谁丢分、谁负责”。对工作不实、推进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科室),局党组将根据相关情况实施追责问责。
五、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各单位(科室)要安排业务骨干负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佐证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经单位(科室)负责人审核、局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于12月20日前将相关佐证材料报局城建科汇总。联系人:王云轩;联系电话:8133518。
附件:《咸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责任分解表.doc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