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政府质量奖申请受理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3
*事项名称: | 咸宁市政府质量奖申请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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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421201011337506005 |
*事项分类: | 其他事项 |
*设定依据: | 《咸宁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咸宁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 |
申请条件: | 合法经营的企业和组织 |
办理材料: |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申请书 4、企业自我评价报告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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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6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5-8126951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