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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3

*事项名称: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7506002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1、具备中专(含高中)或相当于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并具备六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3、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计量基础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4、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5、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要求考核合格

 

办理材料: 1、《计量检定员资格申请表》一份  

 

2、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组织考核单位核发的“计量检定员考核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3、首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需提交本人一寸免冠彩照证件照片一张,及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增加项目和复查核准的人员,需提交《计量检定员证》原件

 

法定期限: 35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951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