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3
| *事项名称: |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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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编码: | 421201011337506002 |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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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1、具备中专(含高中)或相当于中专(含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2、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并具备六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3、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计量基础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4、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5、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等要求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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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材料: | 1、《计量检定员资格申请表》一份
2、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组织考核单位核发的“计量检定员考核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3、首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需提交本人一寸免冠彩照证件照片一张,及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申请增加项目和复查核准的人员,需提交《计量检定员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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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期限: | 35 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 联系电话: | 0715-8126951 |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