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广告备案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3
*事项名称: | 药品广告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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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421201011337485028 |
*事项分类: | 公共服务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申请条件: | 咸宁市行政区域以外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广告经营(发布)单位及进口药品代理机构申请在我市发布广告 |
办理材料: | 1、药品广告审查表
2、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 3、与通过审查的内容相一致的载体 4、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法定期限: | 5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5-8126151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