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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2

*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事项编码: 421201741761173013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人、设立场所和设立地点
办理材料: 1.设立(筹建阶段)

 

(1)同意XXXXXX有限公司设立网吧直营店的通知书;

(2)承诺书;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初审申请表;

(4)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明文件;

(6)营业场所的房屋证明文件或者租赁意向书(附出租人的房屋证明文件);

(7)营业场所的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2.设立(最终审核阶段)

(1)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审核合格证明文件;

(2)公安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3)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

(4)D.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

(5)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348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