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考级机构开展艺术考级活动备案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2
*事项名称: | 艺术考级机构开展艺术考级活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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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421201741761173026 |
*事项分类: | 公共服务 |
*设定依据: | 根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要求 |
申请条件: | 艺术考级机构开展艺术考级活动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艺术考级机构应当在开展艺术考级活动前5日内,将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等情况报审批机关和艺术考级活动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单位,应当经文化部或省文化厅审批同意,并获得《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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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艺术考级备案报告(原件2份)。要求列明考级科目、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人选和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情况;
2、湖北省文化厅批准核发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或湖北省文化厅正式出具的艺术考级备案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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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5-8126348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