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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康复、娱乐、培训许可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2

*事项名称: 经营性体育竞赛、表演、健身、康复、娱乐、培训许可
*事项编码: 421201741761173017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体育法》、《湖北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1、具有举办体育竞赛、表演活动职能或者经营范围;

 

  2、具有与举办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3、具有与举办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相适应的经费和社会信用;

  4、举办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的场地应具有相应的建筑功能,具有符合安全、消防等要求的场地、设施、体育器材等;

  5、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医疗卫生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

  6、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消防、卫生等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进行商业广告活动的,向工商、市容环卫、城市规划等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8、符合体育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举办体育竞赛、体育表演活动

 

1、申请书(阐明举办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2、举办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符合前一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4、体育竞赛、表演活动的名称、时间、地点、规模、运动员(队、俱乐部)、裁判员等基本情况;

5、体育竞赛表演活动规程、规则和组织实施方案;

  6、对抗激烈、危险性较大或者大型的体育竞赛表演活动应当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医疗急救方案以及为运动员办理人身保险的情况;

  7、合作举办的,举办人之间签订的书面合同;

8、举办人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2)体育培训经营单位

1、《体育培训设立申请登记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培训计划、管理制度;

4、投资人、拟任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以及从事相关项目培训人员的资质证明;

5、房地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周边200米内居民住宅区、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

7、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9、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10、从事高危项目体育培训的必须提供详实的可行性报告

(3)体育行政许可(《体育经营许可证》、举办经营性体育竞赛、举办经营性体育健身、体育康复、体育娱乐活动)

1、《新设立体育经营场所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企业(场所)章程。

4、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者厂房租赁合同书。

5、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或者注册资本符合资格条件的工商营业执照。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体育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348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