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诊活动备案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2
*事项名称: | 义诊活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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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421201011337856028 |
*事项分类: | 公共服务 |
*设定依据: |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 |
申请条件: | 义诊活动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误导、欺骗公众,不聘请、雇佣非医务人员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咨询,不妨碍公共秩序等 |
办理材料: | 1、义诊情况说明 , 包括义诊的组织单位 , 开展义诊的 时间、地点 , 义诊的内容 , 参加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医务人员数量及其从事专业等。 2、组织单位法人代表签发的责任承诺书,包括:在预定时间、地点开展所备案的义诊,义诊中不从事商业活动,不误导、欺骗公众,不聘请、雇佣非医务人员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咨询,不妨碍公共秩序等。 3、参加义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 4、参加义诊医务人员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同意其参加义诊的证明。 5、在城镇公共场所开展义诊须提供城管等部门的同意书。 |
法定期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5-8126170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