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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诊活动备案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2

*事项名称: 义诊活动备案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7856028
*事项分类: 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卫医发[2001]365号)
申请条件: 义诊活动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误导、欺骗公众,不聘请、雇佣非医务人员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咨询,不妨碍公共秩序等
办理材料: 1、义诊情况说明 , 包括义诊的组织单位 , 开展义诊的 时间、地点 , 义诊的内容 , 参加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医务人员数量及其从事专业等。 2、组织单位法人代表签发的责任承诺书,包括:在预定时间、地点开展所备案的义诊,义诊中不从事商业活动,不误导、欺骗公众,不聘请、雇佣非医务人员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咨询,不妨碍公共秩序等。 3、参加义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有效证明(复印件) 。 4、参加义诊医务人员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同意其参加义诊的证明。 5、在城镇公共场所开展义诊须提供城管等部门的同意书。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