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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2

*事项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7856015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1、《母婴保健法》

 

2、《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申请条件: 1、符合当地区域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被批准开设妇产科、儿科等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科室;

3、按照国家卫生部规定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要求开展有关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

4、达到爱婴医院或爱婴卫生院基本标准;

5、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4、可行性报告;  

5、开展结扎和终止妊娠技术、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配备、 设备、药品和技术条件相关资料;  

6、其他有关资料。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