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2
*事项名称: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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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421201011337856015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1、《母婴保健法》
2、《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申请条件: | 1、符合当地区域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被批准开设妇产科、儿科等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科室; 3、按照国家卫生部规定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的要求开展有关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 4、达到爱婴医院或爱婴卫生院基本标准; 5、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
办理材料: |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 4、可行性报告; 5、开展结扎和终止妊娠技术、助产技术服务的人员配备、 设备、药品和技术条件相关资料; 6、其他有关资料。 |
法定期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5-8126170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