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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2

*事项名称: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7856008
*事项分类: 其他事项
*设定依据: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符合湖北省医用大型设备编制配置规划和配置标准。
办理材料: 1、《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

 

2、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所申请配置的大型医用设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包括、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使用人员上岗证书等原件)的复印件;

5、本医疗机构上年度财务报表;

6、资金来源证明(如购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需提供政府部门资金批复文件)。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170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