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2
*事项名称: |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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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421201011337856008 |
*事项分类: | 其他事项 |
*设定依据: |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
申请条件: | 符合湖北省医用大型设备编制配置规划和配置标准。 |
办理材料: | 1、《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申请表》;
2、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所申请配置的大型医用设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包括、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使用人员上岗证书等原件)的复印件; 5、本医疗机构上年度财务报表; 6、资金来源证明(如购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需提供政府部门资金批复文件)。 |
法定期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5-8126170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