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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企业服务网点设立备案初审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1

*事项名称: 直销企业服务网点设立备案初审
*事项编码: 42120176413130X016
*事项分类: 其他事项
*设定依据: 《直销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1、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2、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  

3、依照本条例规定在指定银行足额缴纳了保证金;  

4、依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

办理材料: 1、提出书面申请;

 

2、设立直销网点的委托书(省商务厅意见通知);

3、直销服务网点设立方案;

4、设立直销企业的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公司及产品简介;各类直销协议、规章、设立地点营业执照等资料。

法定期限: 1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125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