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备案初审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1
*事项名称: | 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备案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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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42120176413130X005 |
*事项分类: | 其他事项 |
*设定依据: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申请条件: | 1、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2、符合本地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符合本地汽车保有量和二手车交易量实际; 3、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地和必要的设施,具备必需的市场功能和服务体系。 |
办理材料: | 1、填写备案登记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证明(产权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法定期限: | 1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5-8126125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