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审批(外商投资审批)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1
*事项名称: |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审批(外商投资审批) |
---|---|
*事项编码: | 42120176413130X001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商务部关于下放外商投资审批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
申请条件: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个人或企业单位 |
办理材料: | 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
2、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申请表(独资企业须提供); 3、投资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由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和章程(独资企业只需报送章程);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公司,应提交发起人签署的发起人协议及章程,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公司,还应提交招股说明书;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境外投资者申办外资企业须提供投资各方签订的协议、合同(原件) 6、由投资各方委派的外商投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派书;监事成员委派书; 7、经公证和依法认证的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或注册登记证明及资信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复印件);(含股东情况)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9、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0、公司注册地使用许可证明或租赁协议、出租方产权证明; 11、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2、环境影响评价备案征询表或批准证明; 13、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
法定期限: | 9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5-8126125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