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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1

*事项名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事项编码: 42120176413130X003
*事项分类: 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申请条件: 1、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

3、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所规定的不需要备案登记的范围。

办理材料: 1、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国税)复印件(备查);

6、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7、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法定期限: 5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125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