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1
| *事项名称: |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
| *事项编码: | 421201730887037005 |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 *设定依据: | 《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湖北省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办法》 |
| 申请条件: | 符合条件的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可以进行申请 |
| 办理材料: | 1、建设单位申请;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 法定期限: | 20 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 联系电话: | 0715-8126363 |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