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1
| *事项名称: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
|---|---|
| *事项编码: | 421201730887037001 |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 申请条件: | 1、建设单位申请;
2、具有人防设计相应资质单位的设计文件。 |
| 办理材料: | 1、市发改委批文;2、总平图;3、城市规划局核发项目建筑方案。 |
| 法定期限: | 45 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 联系电话: | 0715-8126363 |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