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中... Loading connection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1

*事项名称: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
*事项编码: 421201730887037002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58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申请条件: 1、工程立项发改委批文;

 

2、建设单位申请;

3、规划总平图。

办理材料: 1、市发改委批文;2、总平图;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法定期限: 6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363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