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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验印工作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8

*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验印工作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7776004
*事项分类: 其他事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管理工作的通知》

申请条件: 接受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学历教育、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考核,获得学校毕业证书的学生。
办理材料: 1、《咸宁市中等职业学校新生注册表》;

 

2、《咸宁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花名册》;

3、已打印好的毕业证书原件。

法定期限: 1 工作日
承诺期限: 2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141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