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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5

*事项名称: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7442008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湖北省道路运输条例》
申请条件: 1、有不少于10辆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垂直投影面积的1.5倍;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办理材料: 《汽车租赁经营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企业章程文本(申请人是个体不需提供);投资人、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书;停车场地产权或租赁协议(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垂直投影面积的1.5倍);不少于10辆经检测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汽车租赁合同文本;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法定期限: 15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167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