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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跨市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25

*事项名称: 跨省、跨市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7442013
*事项分类: 其他事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申请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办理材料: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企业章程文本;投资人、负责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拟投入车辆承诺书;GPS卫星定位装置证明;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申请人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167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