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国有土地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审批初审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8
*事项名称: | 使用国有土地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审批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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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421201011337231025 |
*事项分类: | 其他事项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申请条件: | 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经土地行政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同意,报人民政府批准,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
办理材料: | 1、书面申请
2、身份证明 3、土地权属证明 4、房屋权属证明 5、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6、土地评估报告 7、宗地图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需要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 |
法定期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5-8126172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