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拔土地使用权和转让、出租审批初审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7
*事项名称: | 划拔土地使用权和转让、出租审批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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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421201011337231032 |
*事项分类: | 其他事项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
申请条件: |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符合《划拨用地目录》; 3、缴清土地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4、不改变土地用途并符合城市规划 5、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6、建设投资达到投资总额25%以上; 7、符合土地转让的前提条件; |
办理材料: | 1.书面申请
2.身份证明 3.转让协议 4.转让审批表 5.土地权属证明 6、房屋权属证明 7.土地评估报告 8、宗地图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需要报送的其他相关资料 |
法定期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5-8126172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