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公司变更登记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5
*事项名称: | 内资公司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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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421201011337207001 |
*事项分类: | 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申请条件: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办理材料: |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
法定期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5-8126370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