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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5

*事项名称: 公司股权出质登记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7207008
*事项分类: 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湖北省内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
申请条件: 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管理办法》、《湖北省内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暂行办法》的法律规定。
办理材料: 1、质权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2、当事人签订的质权合同;3、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出质人合法持有公司股权的股东名册和同意其出质的文件。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出具具备条件的股权登记托管机构的股权登记证明文件。以国有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4、质权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5、出质股权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6、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以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法定期限: 5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370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