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5
*事项名称: | 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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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421201011337207006 |
*事项分类: | 非行政许可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
申请条件: | 符合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符合法规规定。 |
办理材料: | 1、预先核准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名称延期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变更核准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
法定期限: | 1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 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5-8126370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