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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5

*事项名称: 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7207006
*事项分类: 非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申请条件: 符合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符合法规规定。
办理材料: 1、预先核准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2、名称延期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变更核准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法定期限: 1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1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370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