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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5

*事项名称: 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7207001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 符合《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的规定
办理材料: (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2】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规定的相关材料;

【3】 分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规定的相关材料;

【2】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规定相关材料。

(三)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规定的相关材料;

【2】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中规定的相关材料。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370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