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5
*事项名称: | 市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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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421201011336925019 |
*事项分类: | 公共服务 |
*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第(三)条:“健全备案制。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3、《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鄂政发[2005]12号)第三条:“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于核准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实行备案制”。 |
申请条件: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
办理材料: | 1、企业投资项目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 |
法定期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 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5-8126372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