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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5

*事项名称: 市级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6925019
*事项分类: 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二部分第(三)条:“健全备案制。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3、《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鄂政发[2005]12号)第三条:“改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对于核准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实行备案制”。
申请条件: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办理材料: 1、企业投资项目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1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372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