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含初始、转移、抵押、地役权、预告、其他登记)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4
*事项名称: | 房屋登记(含初始、转移、抵押、地役权、预告、其他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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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421201421226158006 |
*事项分类: | 其他事项 |
*设定依据: | 《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 |
申请条件: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个人或企业单位 |
办理材料: |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国有土地使用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施工许可证;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单位);8、测绘报告;9、白蚁防治合同(单位);10、档案合格证;11、其他必要材料。 |
法定期限: | 6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5-8126459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