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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办法和核算软件备案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1

*事项名称: 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办法和核算软件备案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7370006
*事项分类: 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7号令)
申请条件: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办理材料: 1、《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及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办法和核算软件;2、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1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482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