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办法和核算软件备案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1
| *事项名称: | 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办法和核算软件备案 |
|---|---|
| *事项编码: | 421201011337370006 |
| *事项分类: | 公共服务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7号令) |
| 申请条件: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
| 办理材料: | 1、《财务会计制度及会计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及财务会计制度、处理办法和核算软件;2、地方税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
| 法定期限: | 20 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1 工作日 |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 联系电话: | 0715-8126482 |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