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中... Loading connection

中国居民身份证明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1

*事项名称: 中国居民身份证明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7370047
*事项分类: 其他事项
*设定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开具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829 号)
申请条件: 证明申请人需填写并向具体负责开具证明的部门递交《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负责开具证明部门根据申请事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税收协定有关居民的规定标准,在确定申请人符合中国税收居民身份条件的情况下,提出处理意见,并由局长签发。
办理材料: 1、《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表;2、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482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