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0
*事项名称: | 安全评价报告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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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 421201011337135017 |
*事项分类: | 公共服务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申请条件: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企业或个人 |
办理材料: | 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材料
2.营业执照 3.经营许可证 4.培训资历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5.安评报告书及有关安全措施 6.应急措施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
法定期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3 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
办理地点: |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715-8126003 |
监督电话: | 0715-8181603
0715-8181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