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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0

*事项名称: 企业、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7135011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36号)
申请条件: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
办理材料: (1)建设项目设立审查申请书;

(2)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3)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法定期限: 35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003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