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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考核

来源: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9-10

*事项名称: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考核
*事项编码: 421201011337135005
*事项分类: 其他事项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申请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办理材料: (1)湖北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审核档案表;

 

(2)湖北特种作业人员体格检查表;

(3) 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

法定期限: 20 工作日
承诺期限: 3 工作日
办事流程: 窗口受理--科室批准--窗口办结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夏天 8:00-12:00 15:00-18:00 冬天 8:0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咸宁市双鹤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715-8126003
监督电话: 0715-8181603

 

0715-8181677